各个部门及二级学院:
经学院领导决定,即日起学院各种接待餐票统一由学院财务处印发,以往由各个部门印发剩余餐票未使用的一律作废,今后有接待用餐的同事请提前一天告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印发,下发的餐票仅限当天使用,请后勤部门及时做好回收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月5日
上一篇:关于车辆违章不允许报销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具发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