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 2019-2020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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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2020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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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区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33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9-2020 学年学生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奖励资助标准
(一)2019-2020 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各类奖助学金的必备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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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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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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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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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除符合条件(一)外,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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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5%,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自治区级和校级奖励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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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备注: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是不能同时申请两项奖学金。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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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相关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班级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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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集中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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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初审:分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和名额分配初步审核确定本院获国家奖助学金名单,在分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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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审核:学工处汇总审核分院上报的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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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对学工处汇总的各二级学院上报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入选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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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定:学校领导研究审定后,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批。
四、评审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一)学生个人申请所需材料,上交班级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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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根据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表格必须通过电脑填写完整上交给辅导员填写班级评议意见后再打印。
2.申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必须 认真填写好学习成绩情况、提供清晰的与申请条件有关的证明、证书复印件(如:获奖证书)。
(如:扶贫手册或低保等贫困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关于贫困证明材料直接把贫困生认定材料附后)。
(二)各专业班级辅导员汇总材料及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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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并检查本专业申请资助的学生申请表及相应申请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一学生申请多项资助,将申请表放在前面,证明材料放在后面,逐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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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将评议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签署班级评议意见后汇总上交二级学院。
(三)各二级学院需报送的材料及材料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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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并检查各专业申请资助的学生申请表及相应申请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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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2019-2020 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上交学工处。我们学校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名额为25名,每个学院推选7名,因财经学院和艺工学院人数较多,这两个学院推荐10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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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签署二级学院意见后汇总上交学工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安排如下:
内容 |
起止时间 |
所需材料 |
学生填写并打印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相关材料交至班级评议小组 |
9月25日-30日 |
相应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学科类竞技证书、校内外实践荣誉证书、贫困证明材料等 |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审核 |
10月8日-9日 |
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严格审核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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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审核 |
10月10日-11日 |
审核分院范围内申请学生的材料 |
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并提交初次审核通过材料 |
10月12 日-17日 |
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2019年)》(附件2)评审结果应在分院范围内示,纸质材料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peixianedu.cn。 |
校级评议小组评审 |
10月18日-21日 |
汇总各分院上交申请资助学生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
提交材料复审并公示结果5个工作日 |
10月21日-26日 |
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
五、相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学习文件,深入宣传政策,精心组织评审,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纪校规等综合测评的具
体指标对照申请条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加强监督,杜绝违纪。各学院要加强奖助学金评审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均分配现象,严禁将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或收缴奖助学金用于班级集体活动。凡有违纪者,一经发现,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教育,助困育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营造和谐的评审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倡导获奖助学金学生合理消费、勤俭生活,增强学生缴纳学费的意识。获奖学生如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等行为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收回所颁发的奖助学金,取消荣誉称号,对行为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按规定停发奖助学金。
(五)学院在对贫困新生进行资助时,应事先了解学生在入学前受资助情况,合理适度给予资助,避免重复资助和过度资助。
六、材料归档要求
1、请二级学院先以学生为单位,按照上述材料顺序:“奖助学金申请表”放在上面,依次放“贫困生认定申请表”、“高调表”贫困证明佐证材料如证书复印件等放在下面,整理之后将每个学生的材料以专业为单位,依次按照年级-班级-困难等级,从特别困难、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分类排序。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学工处
2019 年9 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