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就业协议书的办理及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10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双向选择,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双方达成的就业要约和承诺;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的主要依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是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为学生办理《报到证》的依据,由广西区教育厅统一印制,一人一式三份(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各一份),不得遗失。

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学生和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学生须将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返还就业办审核,盖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专用公章。三方签字盖章后,校方、学生、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外,三方各自的要求、承诺及约定等等,可以另行备注说明。

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是同时与多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将受到追究、处分,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严禁毕业生同时与多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诚实守信,不要欺骗用人单位。毕业生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这种行为会给本人、学校、学弟学妹带来负面影响。

3.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毕业生需跟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现将部分栏目信息填写说明如下:

【编号】就业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每人对应一个号。

【甲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由毕业生交用人单位填写的,请同学们不要随意填写。

【甲方(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方案】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填写,如在签订协议时无法确定,可暂时留空,待学校制定派遣方案时补填。

【毕业时间】“毕业年份+6月”,如20176月。

【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生源地】填户口迁入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前的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份即可,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

【家庭地址】填写父母现在的家庭地址。

【甲方(用人单位)意见】由用人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签约日期。

【乙方(毕业生)意见】填写“同意”,签上自己名字,并写明签约日期。

【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交由学校就业办填写。

签署协议时,一定要认真填写协议书内容,提醒用人单位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电话、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等重要信息。

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可另行备注说明。

已盖章生效的《就业协议书》一份由学生自行保存,一份交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或学院就业办留存,以便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4.更改签约单位的规定

《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学生或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提出违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毕业生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申请表》(/upload/201711/10/201711101608116151.doc),《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学生填写,单位、学院、学校盖章。如用人单位不便在该表格上盖章,须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公函,说明违约责任方与违约原因;

2)违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处就业科后,原则上一个星期内给予批复,同时违约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学生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学校将对其违约行为予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违约:学校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并视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只有在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的情况下,学生方可重新领取就业协议书(同时要交回原协议书)

5.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发

就业协议书如不慎遗失而要求补发的,需填写《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upload/201711/10/201711101609187989.doc),学生持《申请表》到所在分院审批盖章。并持《申请表》到学校就业办申请补办。如协议书损毁或污渍,需持原协议书(一式三份)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申领,方可更换新的协议书。

6.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的问题

三方《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毕业生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学校承诺办理好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报到证》及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此外还规定了各方的违约责任。由于当初在制定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格式时,我国的人事劳动制度还没有进行到目前的改革阶段,因此协议中并没有对工作地点、报酬福利、签约年限等内容加以约定。但“协议书”可以另行“备注”(详情查看《就业协议书》内页第五大点),毕业生可以把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好的内容加以注明,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部分:一是注明的内容应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可能会影响协议的达成;二是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无法都在协议里全部体现;三是如果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也不必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部分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7.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意义

1)毕业生身份的证明。《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派遣方案,到教育厅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依据。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才能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落户和档案手续。

2)落实户口的依据。《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签订了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或出具了接受函,报到后就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接受档案的依据。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可凭协议到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若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则毕业生的档案就没有相关人事部门管理,时间一长,档案就会被派回生源地,不计工龄、不评职称,档案就成了“垃圾档案”。在以后需要档案时可能会找不到档案,以后继续深造、报考公务员、去需要人事档案的单位工作时都会遇到麻烦。

4)保护权益的依据。为避免到用人单位后发生纠纷,在协议书中可以将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保险等福利待遇及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另行“备注”说明。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能会与用人单位在上述问题上发生纠纷,而无法用正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签约后可以避免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要求为由不录用毕业生。

8.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违约条款、福利、薪酬,可另行“备注”说明,万一今后发生纠纷,这些都是争议的判定依据,口头承诺无效。

1)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是否有交“五险一金”或者“三险”的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险”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2)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3)要明确违约责任。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签约时务必小心。

9.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学生毕业信息真实性佐证之功效。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议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依法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在入职时正式签订。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区别是明显的。